20110217
現在說起寫作風格,有人會說寫實派、抒情派等等。不過在大學讀中文系時,班上沒有人這樣稱呼自己的。比較常聽到的是:「我是張愛玲派的。」、「我是席娟的書迷。」自詡為某位作家的愛好者或書迷比較常用。

如果別人問起我的寫作風格,回答也很好玩,我會說:「我喜歡張秀亞、席慕蓉、張曉風、宇文正的作品,這樣你知道我是什麼風格了嗎?」

更確切地說,我喜歡張秀亞、張曉風與宇文正的散文,單單喜歡席慕蓉的詩,而究竟我喜歡散文還是詩,不用我說,相信對方也知道。多年來我並不寫詩,因為我是一個多話的人,詩講求斷句要美感的,太長的詩,像我這種菜鳥寫起來就不夠詩意有美感。

我喜歡什麼風格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有沒有自己的風格,喜不喜歡這樣的風格,我覺得這才重要。但我認為自己寫得還不夠久,也不想專門挑一種風格寫他百篇千張,我想在不受限的狀況下,想到什麼寫什麼、記什麼,這樣算是一種風格嗎?

倒是出社會後,覺得自己慢慢被淹沒了。看起來我每天接觸文字,實際上我每天在數字間打轉,從這個數字轉到那個數字,再從個位數轉到十位數,一直轉下去。然後再用文字替它披上香甜華美的糖衣,多麼好吃,但知道內容是什麼的話,吃得下去嗎?

已經很久沒有寫文章的我,寫的零零落落,還望笑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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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官花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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